农村污 水处理现状和未来前景
未来20年发展趋势
2035年,我国农
村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%,形成2000亿的市场空间。2035年,随着新
型城镇化的建设,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%,这将使
我国城镇人口从2014年的7.5亿增长到近11亿,将带动
一批千吨级规模的建设。虽然我
国农村人口将从2014年的6.2亿减少到4亿,但2000亿的市场仍将有2/3分布于
百吨级规模的市场。未来,分散式
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仍有很大的市场空间。
未来20年,生态文明、美丽乡村、城乡环
境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农村环境发展的主要政策方向。自动化
程度高的百吨级规模的污水处理技术设备,与环境
融合的生态技术,以及互
联网思维下的新型管理模式将是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主要发展趋势。
看点02
农村污
水治理的商业模式将是“区域打捆”的PPP模式(新建项目)与第三方运营(已建项目)的结合
农村污
水处理项目作为中央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类型,在各地得到快速发展。据住建部统计,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2006年仅为1%,2010年为6%,2014年增长到9.98%。2014年,我国有3821个建制
镇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,占比达21.7%,污水处理能力达2345万吨/天。其中,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山东、重庆、北京对
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建制镇个数比例分别达到97.1%、92.2%、82.8%、57%、51.9%、37.2%,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。
据调查,由于一
系列的政策短板问题,如现行体制、监管、资金、运行机制、优惠政策等,目前我
国农村污水治理的发展确实出现了一些瓶颈,如设施
及管网投资建设成本高、运行费
用无保障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普遍闲置状态;管理难
度大且缺乏专业的运行管理人员、群众环保意识弱,造成农
村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。
据测算,2035年我国
农村污水处理将形成2000亿元的市场规模。那么,我国农
村污水处理的发展趋势如何呢?
我国对
农村污水的处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:起步阶段、发展阶
段和快速发展阶段。2005-2008年为起步萌芽阶段,该阶段
国家逐渐开始重视农村环境保护问题,并期望
通过政策的制定引导产业的发展,国务院、建设部、环保部重点出台了5项政策措施。2008-2015年为发展阶段,该阶段
的特点为政策探讨、资金配套和示范建设,主要表现为21个省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“全国农
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”及相关政策配套。2015之后为快速发展阶段,该阶段
的特点为政策及机制完善、大力推
进和区域综合服务。
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提出了2016-2020年农村
环境治理的明确目标,即“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,实行农
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、统一管理。深化‘以奖促治’政策,实施农村清洁工程,开展河道清淤疏浚,推进农
村环境连片整治”。同时,《关于加
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》提出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,加大农
村污水处理力度。”以改善
环境质量为导向,农村污水处理与“生态文明”、“美丽乡村”相结合
将是未来的政策发展之路。
2015年住建部曾提出“到2020年,使30%的村镇
人口得到比较完善的公共排水服务,并使中
国各重点保护区内的村镇污水污染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”;“从2010年起用大约30年时间,在中国90%的村镇
建立完善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设施与服务体系。”可以看到,如按照规划,我国农
村污水治理市场大约在2040年基本达到饱和。
近几年,经常有
关于农村污水治理技术的争议:是该以
集中式污水处理法为主,还是分
散式污水处理法为主。2035年,农村污
水处理市场空间将达到2000亿元,那市场格局又如何呢?我们不
妨从影响因素来考虑。农村污
水治理市场格局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城镇化率。未来城镇化率越高,人口越集中,污水处
理宜采用集中式处理法,反之则
宜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法。
基于专家观点,2035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15亿,城镇化率将达到70%以上,随后将
以一个很缓慢的速度发展或者停止。经测算,2035年,我国城镇人口将从2014年的7.5亿增长到近11亿,农村人口将从6.2亿减少到4亿。而对于
农村污水处理市场来说,城镇化
必将带动一批千吨级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建设。
从国际经验来看,美国城镇化率已达到80%左右,分散式
污水治理大约服务25%的国家人口,并被看
做一种永久性的设施建设,具有与
城市排水系统同样重要的地位。2013年,日本的
城镇化率已达到90%以上,而全国
污水处理普及率达88.9%,其中下水道普及率76.98%,净化槽普及率8.88%,农业村
落排水设施普及率2.82%。可以看到,分散式
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发达国家已基本覆盖了全部农村地区和人口。
结合上
述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分析,2035年2000亿元的
农村污水处理市场,将约有1/3分布于
千吨级规模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市场,2/3分布于
百吨级规模的分散式污水处理市场。而未来,分散式
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仍将有很大的市场空间。
分散式
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或将成为主要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。结合我
国农村污水处理的现状及问题,操作简单、自动化程度高、管理简
单的百吨级规模的一体化处理装备将成为主要技术趋势。同时,在互联
网的创新思维下,以智能感应能力+移动通
信网络对污水处理站及设施进行管理也将是技术发展的方向。另外,美丽乡村、城乡环
境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未来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,对于农
村污水治理而言,与环境
融合的生态技术也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。
基于农
村污水处理站点分散、管理难度大、村镇无力运营的特点,未来农
村污水处理的商业模式必然是新建项目采取“区域打捆”的BOT等PPP模式,已建项
目采取第三方运营的专业化运营模式。通过PPP模式与
第三方运营的结合,能够极
大地发挥专业环境服务商的技术、服务优势,同时也
能较大的减少费用,降低成本。调查发现,目前进
入农村环境治理的环保公司如桑德环境、国中水
务近几年纷纷采取了以区县为单位的BOT模式。
三种模式”
污水行业内评论:
首先,由于资金、管理、运营维
护各方面的问题,农村污水目前来讲,只是个政治任务,面子工程。
先不说污水收集、管网方面的问题,就单污水处理来讲,除了个别“示范村”,其他村
子根本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建造好一点的处理设施,更别说
后期运行维护所需要投入的资金、人员。
村长:“你们尽
量把处理池占地设计得大些,我们村好去争取资金”
村民:“据说资金标准是5000元/户?你看我
们家由于地势原因,污水根
本无法纳入管网,这5000元是不
是该直接给我们?”
村书记:“你不需
要跟我们说能耗什么的,建成后,除了领
导来检查的时候,我们会
开启污水处理设备,其它时候,肯定是不运行的。我们村
没钱来运行这个!”
“什么?你们这
处理设备需要用电?还要用泵?后期哪来的钱来运行,哪来的人来管理?”
“处理设
备尽量全水力动能,占地面积要小,出水要达一级标准!”
综上,现阶段农村污水,纯纯是
浪费纳税人的钱,国家的
经济状况和老百姓的意识形态及素质,根本不
足以支撑这样的项目!
官方分析
发改委日前印发的《“十三五”全国城
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》中明确,截至2020年,我国将
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,城市污
水处理率将逾近9成。而就农村水环境治理,《规划》提出,未来5年县城
污水处理覆盖率将达85%,其中东
部地区建制镇达到70%,中西部
地区达到近一半;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
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。
早在2015年8月,在中办
国办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设
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》指出,自2016年起,我国将
持续发力农村污水处理,并开展
农村生活污水三年提升专项行动,因地制
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。据《人民日报》报道,现阶段
的农村污水治理,主要采取重点推进、梯次推进等策略,临近城
市管网的纳入城市管网、人口较
多的村庄建集中污水处理站、更分散
的建分户污水处理设施。
利好政策不仅于此。在日前
环保部与财政部发布的《全国农
村环境综合整治“十三五”规划》中,农村污
水处理再次被重点提及。据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消息,新政强调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农
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涉及各省(区、市)的14万个建制村。整治重点“好水”和“差水”周边的村庄,涉及1805个县(市、区)12.82万个建制村,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92%;其中,涉及国
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84个2.46万个建制村,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18%。
《规划》还划定优先整治区域,包括南
水北调东线中线水源地及其输水沿线、京津冀
和长江经济带三大区域将被视作农村治水的重点发展区域。与此同时,《规划》对农村
污水处理的具体任务亦予以明确分工:污水处
理工程建设将涵盖污水收集管网、集中式
污水处理设施或人工湿地、氧化塘
等分散式处理设施。
另一方面,经过十多年的发展,与接近
饱和状态的市政污水处理领域相较,农村污
水处理市场仍存巨大的市场刚需,被众多
环保公司视作水处理市场的下一个风口。业界普遍预测,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农
村污水处理市场有望陆续得到释放,从建设
加上运营的总投资额达到1400亿元。
然而,由于地区分散、人口密度大等因素,我国至今还有逾1亿户污
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。在此前的媒体调查中,部分地
区农村污水处理设备仍普遍存在“晒太阳”的尴尬现实:“建得起、用不起”或“建不起、更用不起”现象十分普遍。而一些
地方总投资逾亿元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,要么是逾期严重,要么则
是建成后长期闲置。
造成农
村污水处理设备闲置的另一个因素是,由于财
政补贴机制的扶持倾向,一些污
水处理项目规模被刻意“放大”,结果造
成项目建成后运营费水涨船高,成为地
方财政与承接商“无法承受的痛”,最终被晾晒在一旁。而在环
保资深人士董智明看来,缺乏量
体裁衣的商业模式,亦是农
村污水治理的发展掣肘之一。目前,由于顶
层设计中尚未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的管理与责任主体,各地在计费方式、接管责
任等方面存在诸多待补短板。